FCC认证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术部(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
美国已连续几年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对美出口不容小觑。美国的产品技术标准、进口法规的严谨堪称世界第一,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将会帮助中国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
FCC认证申请测试标准
FCC Part 15--计算设备,无绳电话,卫星接收器,电视接口设备,接收器,低功率发射器
FCC Part 18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如微波,射频照明镇流器(ISM)
FCC Part 22--蜂窝电话
FCC Part 24--个人通信系统,包括授权的个人通信服务
FCC Part 68--各种通讯终端设备,如电话,调制解调器,等
FCC Part 74--实验电台,辅助,特别广播服务和其他方案分配
FCC Part 90--专用陆地移动无线电服务包括传呼装置和移动无线发射器,包括陆地移动无线电产品如高功率对讲机
FCC Part 95--个人无线服务,包括设备如市民波段(CB)发射机,无线电控制(R / C)的玩具,和家庭无线电服务下利用装置
美国FCC标准FCC Part 15与Part 18的对比
FCC Part 15对于有意的、无意的或者瞬时的并且在使用中无需个人许可证的发射设备做出了规定。它包括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
FCC Part 15针对的是射频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许可证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许可证的国家的基础信息设备。几乎所有的电气电子设备都会含有无意发射。美国FCC标准FCC Part 18要求
FCC Part 18对于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对于消费类的ISM设备,其认证模式有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和Certification两种。